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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程雨芊  时间:2023-10-08  点击数:

各单位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等规定,应威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督检查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   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组织领导

   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,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组织领导,充分认识网络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,认真做好自查排查工作,积极配合网络安全检查,及时做好网络安全隐患整改,抓严抓实网络安全工作。

二、     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排查整改

(一)       各单位自查自改

各教学院部、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,对单位网络安全领域进行全过程、全覆盖的自查自改,完善网络安全制度规范,梳理信息资产(网络设备、联网终端、服务器、系统平台等),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排查,重点自查内容如下:

1.     了解国家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,制定网络安全策略、标准和规范,确保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符合国家标准和学校要求;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,明确单位网络安全分管负责人、安全员和相关运维人员。

2.     完善网络安全信息通报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,明确通报处置流程,对网络安全事件通报及时处理并积极反馈处置情况,建立网络安全问题通报和处置台账;在关键设备、机房等的明显位置张贴应急处置预案,有效实现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。

3.     落实网络、设备、服务器、系统平台等安全保障工作,定期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;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置可靠的网络安全设施和安装正版的软件,妥善设置和存储各类密码口令,及时更新修补漏洞,正规渠道升级系统和软件版本,防范恶意软件和网络攻击。

4.     定期进行重要数据的备份,明确数据和系统的恢复机制,保存至少六个月的操作日志,确保关键数据和业务系统的可靠性。

5.     加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培训,提高师生对网络安全的重视和防范能力,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;对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的网络安全专项活动相关情况进行记录。

各单位应于20231027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(见附件)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闻天南楼202室,Word版提交至邮箱whxxh@sdu.edu.cn

(二)       校区现场检查

校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组协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将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现场检查,重点抽查各单位网络安全政策落实和隐患整改情况。

三、     其他

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,统筹安排好网络安全各项工作,共同打造“健康、安全、文明、向上”的网络环境。

联系电话:0631-5686907

附件:网络安全自查报告

 

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组

信息化工作办公室

2023100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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